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根据《呼伦贝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呼政办发〔2023〕82号)等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呼伦贝尔市公开选聘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创新发展、数字经济、风险管控及国资监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累计5年以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呼伦贝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呼政办发〔2023〕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呼伦贝尔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呼伦贝尔市国资委选聘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组成外部董事人才库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
(四)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选聘。根据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由市国资委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后,派入企业任职,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专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的重新履行聘用手续,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七)动态管理。除本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专家库。对入库专家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八)履职待遇。具体办法按市国资委另行发文执行。
三、报名材料
(一)《呼伦贝尔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
(三)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方式,报名表从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三)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zwkpk@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专职外部董事人才遴选”字样)。
(四)联系人:庞长利;电话:0470-8216747
附件:呼伦贝尔市国资委选聘专职外部董事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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