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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伦贝尔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11:28 来源:142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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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呼伦贝尔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委内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弘扬、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名单

  1、第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娜日松。

  队员:康婧、郭唐、唐奇、孔祥赫、张海东、王乃仙、枝花、杨帆、翟旭莹、敖日格勒、张嫣晗、明子。

  2、第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刘迪。

  队员:沙元月、钱忠、李坚、孙守义、吴兰兰、石玉峰、陈继伟、庞长利、李叶松、鲁欣、郭飞月、包尔涵。

  二、志愿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及组织、参与下列活动:

  1.关爱他人志愿服务。重点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方面的活动。

  2.关爱社会志愿服务。重点在疫情防控、文明礼仪、文明交通、网络文明、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活动。

  3.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重点在保护生态环境、文明习俗、清理卫生死角,养绿、护绿、植绿等方面的活动。

  4、关爱企业志愿服务。重点在国资国企改革、国资监管、服务国企等方面的活动。

  三、有关要求1.科学领导,精心组织。各志愿者服务队要把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要工作项目,科学制订活动方案,鼓励并支持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多方面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做好志愿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积极参与,服从安排。各志愿者要在志愿者服务队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建言献策,结合国资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具体实施志愿者服务队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全委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大力宣传在志愿者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扩大志愿者的影响力,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中共呼伦贝尔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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