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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1 09:00 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呼伦贝尔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部门网站(http://gzw.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216774,电子邮箱:sgz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自治区“五大任务”,落实市委“五大行动计划”,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较好发挥了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加大国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三平台同时发布公开信息,并严格做到15工作日发布拟公开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截至202312月底,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21条,工作动态、要闻301,市国资委网站访问量273459次。严格对照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在网站公开了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市政府规范的统一格式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处理流程图等,群众可当面或通过网上、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对接到的申请,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给予答复。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没有发生关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信息审核发布环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委机关保密规定,相关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健全完善以政府网站、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务新媒体等为支撑的政务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依托“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搭建官方权威平台,推送各类信息95条,订阅数达到792个。

(四)平台建设情况。网站通过多次改版升级,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网站建设及栏目设置符合有关要求。规范门户网站栏目,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改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整栏目信息,促进了政府网站的集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国资委党委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制定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考核监督,对因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努力,造成工作滞后的,予以考核减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开展。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市民和新闻媒体等多方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需进一步丰富。

(二)2023年工作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会,对办理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办理水平。二是在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开展上下功夫。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办理流程,强化时效管理,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测,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链接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国资全媒体建设,继续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形式,增强了政策影响力,,切实推动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发布。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时调整过期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有效。

2.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3.规范化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依申请公开4次,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次,申请人撤销申请2次。

4.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提高政务信息的价值,加大对行业、企业的深入调研。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服务决策的质量和效益,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5.推动政策文件精神精准推送。在政策解读的基础上,保证企业对涉企政策“应知尽知”、“能享尽享”,切实做好政策文件的精准推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