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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国资发监责规〔2021〕14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国资发监责规〔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5-05-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规范开展中央企业责任约谈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整改追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2月20日印发了《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约谈规则》)。

《约谈规则》明确国资委将针对中央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工作,提出监管意见,提示责任风险,督促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挽回资产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以追责促追损、促发展的作用。要求中央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和配合约谈工作,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约谈规则》与国资委此前出台的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等形成统一机制,是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国资委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坚定不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有力抓手,有利于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督效能,为引领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